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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特殊疾病证办理1.特殊疾病种类:重大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儿童白血病。
慢性病: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2.需办理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持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1寸照片2张和本人的特殊疾病2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社保所初审并盖章。3.参保居民持经社保所初审后的申请表、身份证、医保卡、本人2级医院以上(含2级)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及相关病史资料到指定诊断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诊断。对诊断合格者,医疗机构收取病史资料,对诊断不合格者,医疗机构退回病史资料。
指定诊断医疗机构: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中医院、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病)、长寿区结防所(限结核病)。医疗机构检查诊断时间:每月1-25号(法定假日除外)。4.诊断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参保居民持申请资料到诊断医疗机构医保办医保办安排专家按照特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诊断合格的居民持申请资料和诊断证明交到医院医保办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后,将特病信息维护进系统。5.特殊疾病诊断合格的居民于次月10号后,带上身份证、医保卡、1寸相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领取《xx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6.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时间:取得特殊疾病资格证后即可享受。具备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参保缴费的,从其未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取消特病资格,之后接续缴费的重新按规定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特殊疾病保险怎么办理流程
涪陵健康证办理地点为涪陵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选择自己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重庆健康证办理地点一览(各区办理点+咨询电话)涪陵健康证办理地点
答:我咨询涪陵疾控中心了解到,涪陵健康证办理地点为涪陵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选择自己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可通过023-114查号查询。(建议先打电话确认一下能否办健康证)阅读:
涪陵区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证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1张,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或者经营者公章(无公章的须法人或经营者本人签字)。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请按后面备注要求提供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者拟录用证明。 3.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 4.近期1寸登记照2张。 5.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 下午14:30 三、领证时间及地点: 办理一周后,到住院部一楼公共卫生科取证(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取证)。 四、特别提醒:办理当天尽量携带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 五、备注 注册在本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化妆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六类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或者《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的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或者经营者公章(无公章的须法人或经营者本人签字); 首次申请尚未取得《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或者 《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的,提供《重庆市食品摊贩备案信息登记表》或者《重庆市家庭集体宴 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表》。 六、其他 医疗机构应当核对从业人员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齐全的从业人员进行免费体检、出具体检报告;对材料不齐全的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应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善资料后可免费进行预防性体检。 若从业人员自愿放弃享受免费政策,医疗机构可在本人签字同意后,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出具体检报告,并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取相关费用。 》》》其他区办理点查询: 渝中区|渝北区|九龙坡|巴南区|江北区|北碚区|沙坪坝区|酉阳县|彭水县|江津区|永川区|秀山县|潼南区|忠县|黔江区|涪陵区|綦江区|合川区|铜梁区|大足区|开州区|丰都县|璧山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垫江县|武隆区|石柱县|万州区|南川区|南岸区|长寿区|梁平区|荣昌区特殊疾病证办理
1.特殊疾病种类:
重大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
慢性病: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
2.需办理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持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
1寸照片2张和本人的特殊疾病2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社保所初审并盖章。
3.参保居民持经社保所初审后的申请表、身份证、医保卡、本人2级医院以上(含2级)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及相关病史资料到指定诊断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诊断。对诊断合格者,医疗机构收取病史资料,对诊断不合格者,医疗机构退回病史资料。
指定诊断医疗机构: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中医院、长寿区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病)、长寿区结防所(限结核病)。
医疗机构检查诊断时间:每月1-25号(法定假日除外)。
4.诊断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参保居民持申请资料到诊断医疗机构医保办→医保办安排专家按照特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诊断合格的居民持申请资料和诊断证明交到医院医保办→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后,将特病信息维护进系统。
5.特殊疾病诊断合格的居民于次月10号后,带上身份证、医保卡、1寸相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领取《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6.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时间:取得特殊疾病资格证后即可享受。具备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参保缴费的,从其未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取消特病资格,之后接续缴费的重新按规定申请办理。
注意:结核病的申请、诊断及特病资格证的领取均在结防所,其他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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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网上有关“特病证怎么办理”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特病证怎么办理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法律分析:特殊疾病证办...
文章不错《特病证怎么办理》内容很有帮助